【分会动态】关于印发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4年 会员年会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5-01-13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各会员单位: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金融仓储分会 2024 年会员年会于12月11日在贵州遵义召开,现将会议相关文件予以印发。
附件:
1.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4年会员年会会议纪要
2.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3-2024年度工作总结
3.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5年重点工作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金融仓储分会
2025年1月7日
附件1
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4年会员年会纪要
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于2024年12月11日,在贵州遵义召开2024年会员年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恒元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副会长企业及会员代表50余人出席会议。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副秘长兼金融仓储分会副会长姜松、兼职副秘书长梁超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郭星,四川享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康小虎、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春艳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分会副秘书长郭晓艳主持。
会议审议《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3-2024年度工作总结》《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5年重点工作》,《增补分会理事、副会长的提案及增补分会兼职副秘书长的提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同意金融仓储分会2023-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重点工作。会议强调, 2025年分会工作要坚持不忘初心,以服务会员为宗旨,在关文杰会长(北京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领导下,全面推动金融仓储业态健康发展:一是以现行法规、政策、标准为依据,持续推进金融仓储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推动相关政策和规制建设及《仓单示范法》在我国的试点工作;三是持续推动“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建设,支持体系与金融机构共建实验室,支持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四是与仲裁机构合作推进试点工作,实现动产押品快速处置。五是以10年存货(仓单)服务体系为基础,通过召开“金融仓储创新发展大会”+“细分品类产业链生态图谱”,深度参与产业,推进细分品类在金融仓储融资领域的业务落地。
二、会议同意增补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亿博丰担保品管理有限公司、浪潮智慧供应链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四川享宇科技有限公司为分会理事单位;同意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浪潮智慧供应链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四川享宇科技有限公司为分会副会长单位;同意梁超杰先生任金融仓储分会兼职副秘书长。
附件2
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3-2024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分会在相关机构的支持下,积极围绕为行业提供“存货(仓单)融资解决方案”开展工作:推动体系深入产业,支持相关产业通过以存货(仓单)为基础解决融资问题;支持国际《仓单示范法》工作,修订中国仓单国家标准,并不断推动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与完善政策法规建设;通过组织会议活动、专业培训、为行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建立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打通生态体系关系,发挥各方优势资源,形成合力,推动业务规范、快速落地。持续开展金融仓储行业标准化建设,并以国家标准为依据,为行业提供“担保存货管理企业”水平类标准化评价工作,为银行、供应链企业、担保公司,提供规范化业务合作伙伴;开展会员走访、业务对接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一、规则规制建设
(一)参与国际《仓单示范法》相关工作,介绍中国实践情况
受商务部条法司委托,持续参与国际《仓单示范法》相关工作。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会议安排,分会持续参与并组织行业专家对国际《仓单示范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2024年2月、6月分别推荐协会专家赴纽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会议,与各国代表共同审议国际《仓单示范法》草案工作,并介绍中国实践情况,得到大会认可。
(二)推动存货(仓单)融资司法解释相关工作
两会期间,商请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制定《关于存货(仓单)融资基本情况与相关司法解释》工作。
(三)完成国家标准《仓单要素与格式要求》修订工作
由中国仓协组织修订的国家标准《仓单要素与格式要求》(GB/T 30332-2024),于8月23日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2024年12月1日实施。
该项国标依据《民法典》调整了仓单的定义,将仓单与入库单、存货清单等其他单据进行区分,强调仓单三个方面的内涵,即,以仓储合同为基础;仓单经背书可转让;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凭证。以《民法典》为基础,调整了仓单类型,明确了仓单(包括电子仓单)的要素与格式要求;该项国家标准的修订为仓单的出具、转让和融资提供基础,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团体标准《金融仓储业务操作规程》立项
在金融仓储领域,无论金融机构、存货管理企业、技术企业,近几年大批新企业转行进入市场,对于规范的作业流程并不了解。同时,仓储企业因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金融仓储业务。在这一领域,。还需制定涉及具体业务流程的专业操作规程方面的标准。
(五)金融仓储领域自律工作得到更多机构认可
《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明确“对于合作监管方,应评估其监管能力和赔偿能力,明确准入条件,实行名单制或分级管理”。以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仓单要素与格式要求》为依据的“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工作得到更多家商业银行认可,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地分行,河南、宁夏、四川、内蒙、吉林、安徽等地方银行,这些机构将评价结果纳入管理办法、招标项目、准入条件或作为业务合作的参考依据。截止2024年,获得担保存货管理资质的企业,有80余家在有效期内,为行业发展提供规范引导作用。
(六)与仲裁机构合作,推动解决动产押品快速处置方案
为完善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建建设,与仲裁机构共建动产融资仲裁基本流程,包括裁判前业务协议模板、裁判中的数字化证据采纳规则、裁判后的执行规则,为存货(仓单)融资提供标准化的纠纷处置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开展和北京仲裁委、大连仲裁委的合作。
(七)支持中仓登公司为行业提供公共性服务
支持中仓登公司持续为行业提供公共性服务,以及全流程货权管理等服务。通过登记仓库、登记货权和登记仓单,以及全流程货权管理,帮助金融机构有效控制货物、保障权利,解决确权难、控货难、监管难等一系列问题。
二、通过相关会议活动,推进行业达成共识
(一)召开“金融仓储创新发展大会”
自2023年起,金融仓储行业大会由“研讨会”调整为“创新发展大会”。2023年11月,协会与华夏银行联合召开首届金融仓储创新发展大会,标志着分会推动金融仓储行业发展正式由研讨转为落地实施。
(二)举办“金融仓储中国行”系列活动
受地方政府及企业委托,分会于23年12月、24年1月、5月分别在宁夏、山东、内蒙古召开三场“金融仓储中国行”系列活动,共计150余家企业190余人次参与会议,为解决当地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解决方案。
(三)举办“电子债权与电子货权凭证”在融资业务中的实践与应用座谈会
2024年5月29日,金融仓储分会、北京农商银行、中仓登联合举办“电子债权与电子货权凭证在融资业务中的实践与应用”座谈会。来自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法律官Luca Castellani重点介绍了“电子债权凭证融资与电子货权凭证融资”在国际的情况以及《仓单示范法》的相关工作报告,为我国推进电子化权利凭证融资提供参考。
(四)组织会员企业线下沙龙活动
2024年1月、6月在山东、江苏共组织了两场 “会员座谈交流会”,相关银行、仓储、供应链管理公司、技术企业、产业机构会员代表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金融仓储行业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三、金融仓储专业技能培训
(一)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为提升金融仓储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推动行业规范与健康发展,金融仓储分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系列课程。课程设计为金融仓储管理员、金融仓储经理人、金融仓储高级经理人3个不同的级别。截至目前,分会共组织4场专业培训,82人通过“金融仓储经理人”培训及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证书,7人以企业内训形式取得金融仓储管理员证书。
(二)行业基础知识培训
为更好服务会员企业,让更多从业人员了解金融仓储行业基础知识,分会通过线上直播形式共组织了6场基础知识的培训,累计6000余人次参与学习。
四、建设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
为推动仓储融资业务在中国健康有序发展,为金融机构开展存货(仓单)融资提供支持,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国仓协联合相关机构,共同开展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打通生态体系关系,发挥各方优势资源,形成合力,在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推动企业业务规范、快速落地。参与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建设的角色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仓储物流企业及其仓库、存货管理企业、技术企业、供应链企业、及各类支持性服务机构。
五、基础服务
(一)完成分会换届工作
2023年分会会员年会,完成金融仓储分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工作,北京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关文杰任分会会长。
(二)提升会员服务水平
1、截止目前,分会共有会员196家。会员结构主要包括担保公司、仓储物流企业、第三方监管企业、金融机构、供应链公司、科技企业(硬件、软件及运营等)、律所、保险等服务机构,同时与部分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2、分会以公众号、《金融仓储分会月刊》、《金融仓储年报》的形式,按即时资讯、月度总结、年度汇报的方式为会员企业提供资讯服务、案例分析和宣传推广。
3、持续组织“金融仓储企业20强”活动。2023年担保存货管理企业20强年管理担保存货对应的贷款额度约为842亿元,同时,在仓储配送大会期间为企业举行授牌仪式,增加担保存货管理企业的荣誉感。
4、编写“2023年金融仓储发展与展望”的年度行业报告,为行业发展提供年度总结和发展方向。
5、面向全行业征集“金融仓储优秀案例”,探寻行业新模式和新技术并组织向市场推广。
(三)为会员单位提供业务对接
组织金融仓储业务生态圈中各类角色之间的资源共享与业务合作 138次。
附件3
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5年重点工作
一、以现行法规、政策、标准为依据,持续推进金融仓储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标准制订工作
1、持续推进团体标准《全国性可流转仓单运营管理规范》在细分品类中的应用,启动中药材、钢材、冻品等仓单标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2、编制完成《金融仓储业务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制订工作。为规范存货和仓单管理业务,梳理不同场景下的基本运作规范,为存货管理企业自身操作标准化提供参考,进而为保障动产质押权利人(金融机构)权利提供支撑,也供相关生态伙伴了解监管业务提供基本依据。
(二)标准宣贯工作
在国家大力推动存货(仓单)融资业务发展的背景下,分会将通过组织会议宣讲、研讨活动、现场调研等方式,推进包括国标《仓单要素与格式要求》在内的系列金融仓储相关标准宣贯工作,为开具仓单的仓储企业、仓单运营的科技企业、及持有仓单的货主或权利人在仓单交易、融资场景下完善仓单的流转功能。同时,也通过标准的宣贯工作实现仓单向下存货的权利转移和交付。
(三)标准化评价工作
持续推进“担保存货管理资质企业”标准化评价工作,邀请更多科研院校、行业专家进入评审组,从供应链、金融、仓储、法律、技术等不同角度多维度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专业评审报告和数据,得到更多金融机构认可。
(四)培训工作
2025年分会将组织3期“金融仓储经理人”培训活动,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组织2场“金融仓储管理员”培训,通过对生态体系不同角色不同层级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及增强对风险的认知和防范能力,进而建立多方联系,共同促进金融仓储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推动立法、相关政策和规制建设
(一)结合国际《仓单示范法》工作,加强与相关机构合作,推动《仓单示范法》在我国的试点工作;
(二)持续商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为我国仓单立法持续建言献策。
(三)推动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出台加大对存货(仓单)融资业务及落地的支持政策和文件。
三、持续推动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建设
(一)持续推动“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引导体系建设主体企业及相关机构参与生态体系建设。
(二)支持体系与金融机构共建实验室
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建金融仓储创新实验室,并在此框架下,支持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
(三)组建供应链服务专项工作群组,以存货服务为核心,提升会员企业及整个行业的高水平服务能力。
计划将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和公共冷库的运营服务与金融仓储服务叠加,开展供应链融合服务试点,为货主提供手续简便、可实现的融资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手段成熟、作业规范的担保存货管理服务以及数字化的可融资的存货资产;为仓储企业提供可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产品。
四、与仲裁机构合作,实现动产押品快速处置
梳理仓储融资服务体系与仲裁机构合作建立动产押品快速处置涉及的规则、流程及解决方案,通过与北京仲裁委、大连仲裁委的合作进行试点推进。
五、总结10年存货(仓单)融资服务体系阶段成果,深入产业,支持细分品类融资业务实现
(一)召开“金融仓储创新发展大会”
推动建设数字化存货(仓单)服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中国仓协(CAWD)每年将会同相关协会,在某一细分品类领域,共同举办金融仓储行业大会。
(二)构建“细分品类产业链生态图谱”
在仓储融资生态体系框架下,与肉牛、纺织、酱酒、农产品等产业的生态主体合作伙伴、及相关产业平台或技术平台加强合作,共同构建细分品类产业链生态图谱。
六、常规工作
1、优化金融仓储分会会员服务,为会员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2、加强定制化会员服务,根据会员企业的诉求为不同需求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
3、加强会员交流机会,通过会议、培训、沙龙活动等加强会员的交流机会,推进资源共享业务落地。
4、解决会员企业实际困难。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在技术服务方案咨询、实施、保险产品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与相关机构沟通交流,集中为分会会员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5、组织仓储融资服务体系生态圈中各类角色之间的资源共享与业务合作。
中仓金融字2025-1号 关于印发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2024年会员年会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