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运营管理水平评价办法工作简介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运营管理要求》(GB/T43291—2023)(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运营管理的规范化,促进跨境电商及国际贸易的高质量发展,规范跨境电商海外仓运营管理标准化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评价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规定,按基础服务、增值服务、管理保障等能力的不同,将海外仓运营管理水平分为一星至三星三个等级,其中三星级为最高级。
评价工作以独立运营的库区为单位进行,同一企业的不同库区可分别申请。
凡境内企业(含海外子公司)在境外设立,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收货、储存、配送、流通加工及其他增值服务的公共仓储设施,且连续运营满2年以上,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仍在运营的企业(单位)库区均可自愿申请。
企业境外运营应遵循 “属地合规、全面覆盖、动态适配” 原则,严格遵守海外仓所在国(地区)关于企业经营、税收征管、劳动用工、数据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同时符合我国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及境外投资的相关规定,确保境外运营全流程合法合规。
如有疑问,可联系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标准化评价办公室进行咨询。
联 系 人:周武秀
联系电话:010-63361361、15810027495
电子邮箱:zhouwuxiu@cawd.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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