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与配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简介
为了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全国仓储与配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对2008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更名为《仓储与配送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起全面开展仓储与配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信用评价工作”)。
信用评价工作遵循“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公平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从企业基础信用、信用积累、信用流失、资产结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八个方面进行考评,将企业信用分为三等五级,即:AAA级信用企业,表示企业信用特优;AA级信用企业,表示企业信用优秀;A级信用企业,表示企业信用良好;B级信用企业,表示企业信用一般;C级为失信企业,表示企业信用较差。
根据“仓储与配送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仓储、配送及相关物流活动的企业均可依照本办法申请信用评价。
为了确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协会成立“仓储与配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和“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企业信用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统一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制定仓储与配送企业评价管理办法、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详情请查看本网站相关页面)。
企业信用评价根据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在本专栏公布有关评定办法、初评公示、评定结果;设立咨询电话和信箱,接受参评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投诉、咨询及质疑。
联系方式: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1栋朗琴国际B座1605A(100055)
联系人: 董鑫
电话:15010777609 010-633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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