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家商协会冷链运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2018年5月3日五家商协会联合印发)
第一条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为了联合推动全国冷链运营体系的建设,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畜牧业协会、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等全国性行业组织,共同创建全国五家商协会冷链运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对外简称“全国冷链运营联席会议”)。
第二条 联席会议是由冷链相关的全国性商协会共同建立的、联合推动全国冷链运营体系建设工作的会际决策与协调机制。不是单独的组织机构。
五家商协会欢迎与冷链有关的其它全国性、地区性商协会陆续参加联席会议,同时逐步吸纳相关商协会会员中的大型企业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的成员。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宗旨是:整合全国各类冷链资源,推动冷链物流的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一体化,逐步建立全国全程冷链、全程追溯、全程监控的冷链运营体系,提高冷链物流的组织化程度与运营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保障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药品等各类温控品在流通领域的安全与品质。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与国家有关冷链物流发展的政策、规划与各项标准,组织制订冷链方面的国家、行业与团体标准以及《全国冷链物流行业自律公约》等;
二、组建全国冷链运营专家委员会与相关技术咨询公司,并会同业内优势资源,对相关商协会所属会员企业实施冷链各项标准、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与冷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技术应用、个案咨询与标准化评价;
三、主导开发与监督运营“全国冷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号冷链”),支持业内优势资源组建平台运营公司,按市场化原则推动相关商协会会员企业实现线上信息管理与线下运营管理的融合,实现对各类温控品质检、赋码与冷链运营的全程实时监控,并与国家流通追溯平台、冷链流通监控平台、食品药品安全追溯平台对接;
四、推动温控食品供应链的创新,促进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生产、冷链物流与多渠道销售的有机衔接、协调与融合;引导、协调相关产业基金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对接,促进冷链设施改造、技术应用、食品和冷链服务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融合。
五、充分整合与利用各类专业性、行业性平台的数据,研究发布冷链物流设施供需指数、服务价格指数与各类温控品的库存指数。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组织:
联席会议设联席主席会议、联席全体委员会议与联席会议秘书处。
联席主席由各全国性商协会的负责人共同担任,并由联席主席推选每年的执行主席,不定期召开联席主席会议。
联席全体委员会议,由联席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组成,由执行主席主持,每年召开一次。副主席与委员由各联席主席从所属各商协会会员中的团体会员与大型企业负责人中提名,经联席主席会议研究后聘任或解聘。
联席会议秘书处,是联席会议的服务与日常执行机构,在联席主席会议与执行主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为专职,由联席主席会议聘任,五家商协会各派一名兼职副秘书长;秘书处其他专兼职人员由秘书长提名、执行主席决定。
第六条 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主席共同签署后存档,并根据工作需要,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对上报告与请示工作,向行业发布团体标准、印发标准化评价办法、发布评价结果、聘请专家、召开冷链运营大会等重大事项或综合性、原创性工作,由五家商协会联合行文、共同盖章,分别落实;
二、根据联席会议的宗旨、任务与《会议纪要》确定的分工,五家商协会分别行文,分别组织动员各自所属会员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标准、接受标准化评价与行业自律、使用“1号冷链”、参加冷链运营大会等活动;
三、五家商协会联合印发文件的具体执行事项、联席会议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联系,以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冷链分会的名义行文;
四、创建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联席会议的工作信息,并与五家商协会的网站相互连接;
五、联席会议秘书处与五家商协会共同出资设立的北京绿冷盟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署办公,并与相关平台、咨询、资本等企业建立工作协作关系,指导与协调相关企业共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咨询、技术中介、标准化评价、会议展览等);
六、联席会议秘书处的工作经费(文件印刷费、专职人员薪酬与差旅费、专家费等)来源于相关培训、咨询、中介、评价、会展等服务性收费,或者通过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协作取得收入。联席会议成员与秘书处兼职工作人员的费用由各派出机构分别承担。
第七条 本规则经联席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由五家商协会联合印发执行。
第八条 本规则通过相关网站向行业公告,接受国家主管部门与行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