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
根据本会《章程》,本会自觉接受协会会员、业内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协会及其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协会职责、开展活动、服务会员与企业过程中,如有违反党纪政纪、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各主管部门规章与要求、本会相关工作制度,损害会员与企业利益,等,可向本会监事会反映、投诉。
电话:010-63365002
邮箱:shenshaoji@cawd.org.cn
根据本会《章程》,本会自觉接受协会会员、业内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协会及其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协会职责、开展活动、服务会员与企业过程中,如有违反党纪政纪、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各主管部门规章与要求、本会相关工作制度,损害会员与企业利益,等,可向本会监事会反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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