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
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提出,中国仓协团体标准领导小组批准发布的《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要求与评价》(T/WD 118-2023)于2023年5月20日起正式实施。
《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要求与评价》(T/WD 118-2023)规定了电力物资零碳仓库的基本要求、技术指标体系及分值和评价,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电力物资仓库碳中和的发展。
为贯彻实施团体标准《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要求与评价》,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根据标准要求,联合行业内相关组织和专家,依托地方行业协会共同开展“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成立了由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和全国相关行业组织的领导与相关专家组成的“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委员会”,统一负责“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办法》,明确了“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的程序、对象和具体内容(详情请查看网页相关页面)。
“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团体标准《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要求与评价》,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网站设立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专栏,公布评价办法、评级结果;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参评企业及社会的监督、投诉、咨询及质疑。
“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的具体实施机构为“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标准化评价办公室”,设在中国仓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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