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为“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绿评委”),由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仓协”)会同相关行业组织与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一、审定《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办法》;
二、组织领导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工作;
三、指导、检查“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标准化评价办公室” 的工作;
四、对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的具体实施机构为“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标准化评价办公室”(简称“中仓标评办”),设在中国仓协秘书处,其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国家标准《绿色仓储与配送要求及评估》的宣贯;
二、在绿评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的日常组织工作;
三、选择、确定地区性评价机构,并报绿评委备案;
四、指导、检查地区性评价机构的工作;
五、评审员的培训、考核;
六、负责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的初审、受理、审定及抽检;
七、办理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的网上公示、公告,标识证书和标牌的统一制作与发放;
八、处理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工作中的问题与投诉。
根据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工作的需要,中仓标评办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会城市选择具有一定影响力、组织健全的相关行业组织或机构,作为评价机构,授权其负责组织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的相关工作,其职责是:
一、开展国家标准《绿色仓储与配送要求及评估》的宣贯;
二、制订本地区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工作方案,报中仓标评办备案;
三、按本办法的规定,根据中仓标评办的具体授权,开展相应地区的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工作;
四、组织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的申报、现场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中仓标评办审定;
五、评审人员的推荐、管理;
六、协调解决本地区仓储配送绿色化企业评价工作中的问题与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