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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宣贯
申请冷链集配中心标准化评价


一、申请

自愿参加评价的企业,从中国仓协官网(http://www.cawd.org.cn/)下载《冷链集配中心标准化评价申报表材料》,在自评的基础上确定申报评价等级,并填写《申报表》。

企业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评价申报表(原件);

2、评价企业自评表(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备案)(复印件);

5、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6、申报库区的简介、仓储系统简介及库区平面图(复印件);

7、自有仓库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

8、经第三方认证的绿色设备或节能设备书面证明或证书等清单;

9、相关运营管理制度、运作流程等;

10、相关奖项名称清单。

《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以申评库区(仓库)为单位一式两份,经由地区性评价机构转报“中仓标评办”一份,无地区性评价机构的、直接报送“中仓标评办”。

多网点、多级法人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可向“中仓标评办”或地区性评价机构统一申报。

二、初审

“中仓标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通知申报企业和地区性评价机构;对材料不完整的,要求企业提供补充材料;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向申报企业说明原因及依据。

三、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组由三名评审员组成,四星级(含)以上冷链集配中心的评审组组长由“中仓标评办”指派,按照评价表的内容与指标,对现场实际情况及申报材料逐项进行评价,现场评审的程序如下:

    1、听取企业情况介绍;

    2、审查文字资料、审核库区或仓库现场,填写评审表;

    3、评审组讨论、撰写评审报告;

    4、向申报企业通报评审意见;

    5、听取、解答申报企业的说明和质疑;

    6、评审人员、申报库区负责人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四、审定和公示

“中仓标评办”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检查有无违规情况,核实评审报告的准确性等,并将审核通过的评价结果在中国仓协官网上进行10日的公示。

对公示期收到的异议或质询,由“中仓标评办”组织核实,以核实结论确定最终审定结果。

五、公告

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评价结果生效,由“中仓标评办”定期统一发布公告,并颁发证书与标牌。

评价结果有效期为3年,复审应在有效期满后半年内申报,复审评价按前述程序办理。

评价结果有效期内,因设施条件有重大改善或运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可以提出晋级申请,晋级评价按前述程序办理。

对因城市改造、其它不可抗力、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企业原有库区撤销或不符合评价结果的,企业应向相关地区性评价机构提出申请,由“中仓标评办”在网上予以公告说明。


下载:冷链集配中心标准化评价申报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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