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公安部:全国新增175个城市启用货车电子通行码(附详细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公安部网站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第一批70个城市推广应用的基础上,石家庄、杭州、成都等175个城市第二批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货车驾驶人或管理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快速查询推广应用城市的货车禁限行和通行码申领规定,按需申领和便捷出示货车电子通行码。
为确保第二批175个城市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顺利推广应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专题部署推进,组织升级系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细化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本地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维护到位。
第一批推广应用以来,70个城市通过“交管12123”APP累计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2.8万余个,有效解决货车进城难、办证难等问题,便利了货运车辆通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指导各地不断优化完善管理制度和核发流程,并结合实际应用情况逐步扩大范围,争取年底前全国推广应用。
“交管12123”APP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的操作方法
用户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进入通行码首页面。点击“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按钮进入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分为以下几步:【选择机动车和城市】->【选择通行码类型和通行时段需求】->【选择通行线路(区域)】->【上传通行码材料】->【提交申请】。
第一步选择机动车和城市。选择通行码申领城市(默认用户注册地)后,继续在已备案的机动车列表中选择申领通行码的机动车。点击“下一步”进入第二步。
注意事项: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注销、被盗抢、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等情形的,不允许申请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
第二步录入通行时段需求。用户选择申领的通行码类型后,根据实际通行情况,录入通行时段需求。点击“下一步”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选择通行线路(区域)。用户可通过三种方式选择通行线路(区域)。方式一:自行规划线路。申请方式选择“线路规划”,通过设置起点、途经点、终点后系统根据地图算法规划路线,用户选择其中一条线路作为通行线路。方式二:选择区域通行。申请方式选择“区域通行”,用户直接在通行区域列表中选择一个区域作为通行区域。方式三:录入通行道路。申请方式选择“通行道路录入”,用户通过手工录入需要通行的每条道路名称。点击“下一步”进入第四步。
第四步上传通行码材料。用户按要求上传通行码所需材料的影像资料。所有材料均上传完毕后,勾选“我已确认上诉材料有效期在通行码有效期内”。点击“下一步”进入第五步。
注意事项:要确保提交的材料证真实有效,发现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形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步提交申请。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申请成功后跳转到成功页面。用户可以点击“查看进度”查看网办进度情况。
审核通过的,用户点击“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进入城市货车通行码首页,点击查看详情,可以查看已核发的货车电子通行码允许车辆通行的时段、路段或区域等具体信息,请驾驶人根据要求驾车通行。在路面遇到民警检查时,可以出示电子通行码供民警扫码核验。
下一步,“交管12123”APP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2022年实现“一网通办”“全国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