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丽水普明电力公司惠民仓库通过二级(★★)绿色仓库评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1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根据行业标准《绿色仓库要求与评价》(SB/T 11164-2016)、《绿色仓库评价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中国仓协标准化评价办公室初审并组织现场评价,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丽水普明电力公司惠民仓库(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惠民街200号)符合标准及评价办法规定的二级(★★)绿色仓库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国仓协标准化评价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刘金友
联系电话:010-63365002 传真:010-63365002
电子信箱:liujinyou@cawd.org.cn
特此公示。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秘书处
中国仓协标准化评价办公室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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