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苍南县供电公司国网苍南县供电公司灵溪通福路仓库二级(★★)绿色仓库认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9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根据行业标准《绿色仓库要求与评价》(SB/T 11164-2016)、《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初审并组织现场评价,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苍南县供电公司申报的国网苍南县供电公司灵溪通福路仓库(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园区六路)符合标准及认定办法规定的二级(★★)绿色仓库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刘金友
联系电话:010-63369102 传真:010-63369102
电子信箱:liujinyou@cawd.org.cn
特此公示。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秘书处
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