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海之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星级冷链集配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食品低温配送中心规划设计指南》(GB/T 38375)、《低温仓储作业规范》(GB/T 31078)、《冷库设计标准》(GB 50072)、《冷库管理规范》(GB/T 30134)、《仓储服务质量要求》(GB/T21071)、与《冷链集配中心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标准化评价办公室初审并组织现场评审。青岛海之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库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宏祥二路2号华润物流园内2号库B-C区)符合国家标准及评价办法规定的五星级冷链集配中心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7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标准化评价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郑淑坤
联系电话:010-63361282 传真:010-63360352
电子信箱:zhengshukun@cawd.org.cn
特此公示。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标准化评价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