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仓储配送行业第四批信用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中仓协信评字〔2018〕59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推进全国仓储与配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根据《仓储与配送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信用评价程序,经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审,专家组审核,评出第四批17家仓储与配送信用企业,并将初评结果在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信用评价委员会对初评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最终评价结果。现予以公告:
AAA级信用企业9家
宁夏新华百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星沙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贵宁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省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安徽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宁夏李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AA级信用企业5家
宁波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海铂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博海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广安仓储有限公司
A级信用企业3家
青海福茵物流有限公司
贵州云尚助力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金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希望各仓储与配送信用企业继续完善自身建设,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在仓储与配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企业的信用等级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需复审2次。
特此公告。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