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认证
公示公告
关于四川金恒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04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根据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请,经全国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工作办公室初审及现场评审,四川金恒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评价为: 二级甲等。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全国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工作办公室提出。
联 系 人:姜松、王新伟
联系电话:010-66095347
传 真:010-66095317
电子信箱:jiangsong@cawd.org.cn、wangxinwei@cawd.org.cn
特此公示。
全国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工作办公室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秘书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