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危废名录出台 精细化管理渐行渐近
发布时间:16-12-13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据环保部消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已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近日,环保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名录明确,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名录。
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
环保部介绍,本次调整新增的117种危险废物,主要是对HW11精蒸馏残渣和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进行了细化。
2008年版《名录》附录A列明的“优先管理类废弃危险化学品”共498种,其仅包括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未包括具有其他危险特性的化学品。对此,新版《名录》将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具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了国家安监总局等10个部门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该名录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医疗废物分类将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新增117项危险废物名单,还附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外界关心的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均有污染作用。
废电线电缆并非危险废物
“电子废物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废物,但其本身并不属于危险废物。”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