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认证
公示公告
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国网龙泉市供电公司广源仓库通过零碳仓库评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4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根据《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要求与评价》标准和《电力物资零碳仓库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中国仓协标准化评价办公室初审并组织现场评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申报的国网龙泉市供电公司广源仓库(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广源路77号)符合标准及评价办法规定的三星级零碳仓库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国仓协标准化评价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刘金友
联系电话:010-63369102 传真:010-63369102
电子信箱:liujinyou@cawd.org.cn
特此公示。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秘书处
中国仓协标准化评价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