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贸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17-03-22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为全面加强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1号)精神,结合我区商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3月前完成商贸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任务;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2019年11月前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任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商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区化学危险品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自觉接受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化学危险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安排好成品油治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部门责任。
(二)全面排查成品油经营安全风险。2018年1月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桂安监管三〔2016〕13号)中风险排查管控的方法,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站、点)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成品油的储存、使用、经营和废弃处置。对各环节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危险源(点)进行分类标识,建档立卡,建立台账,制定风险管控办法,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三)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会同公安、安监、工商、国土、规划、交通等部门依法取缔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行为。同时,要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完善有关监测设备设施,对重要环节和危险点进行全程全时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广西口岸危险化学品进出境的整体布局规划,实行分类准入管理,规范口岸监管场所危险化学品资质管理;推动强化口岸危险化学品进出境的基础性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安全监管规范,确保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快捷进出口,促进广西外贸健康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口岸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该项工作争取2018年3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10月前深化提升。
(五)依法推动成品油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涉及成品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加强对进出口企业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一书一签”要求,确保将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地层层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和应急处处置部门。要监督危险化学品(包括危险货物)托运人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七)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自治区商务厅重点指导中石化广西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公司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对成品油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要指导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注意挖掘、宣传推广先进典型。
(八)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加大对成品油的执法检查力度,支持对违法违规企业非法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各地商务部门要支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九)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能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能力的培训,要求负责成品油流通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成品油经营企业或场所安全生产监管过程、程序、危险节点和日常防范及应急措施。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推进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十一)加强成品油应急救援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和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成品油经营场所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达成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应急处置。要督促成品油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商务主管部门相关预案的衔接畅通。
三、实施步骤
从2017年3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3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桂政办发〔2017〕21号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同时认真开展成品油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特别要督促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制定好本企业的实施方案,进行全员动员,提升企业员工防范危险化学品的风险意识。
(二)整治阶段(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深入开展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检查,及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近期完成。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成品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将总结材料报告自治区商务厅。
请各市商务局和中石化广西分公司、中石油广西分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商务厅。并将实施本方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