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仓储与配送网
首页 | 登录 | 联系我们 | 注册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新闻展示 >
会议活动

第五届仓储融资和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图片1.png

2017年9月26-27日,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CAWD)、中国银行业协会(CBA)、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和APEC工商理事会(ABAC)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仓储融资和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主任刘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扈纪华,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张韶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常务副会长沈绍基、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总监赵濛、IFC东亚和太平洋地区金融基础设施技术援助线负责人赖金昌、APEC工商理事会金融部门总协调人Julius Caesar Parre?as出席本届大会并致辞。大会还特别邀请了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高级贸易融资官员Aleksey Nikiforovich,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高级官员Spyridon V. Bazinas,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大中华区首席风险官Violaine Liebhard发表主题演讲及专题讨论。IFC高级金融部门专家黄琳女士、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金融仓储分会常务副会长童天水、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金融仓储分会秘书长姜松先后主持了本次会议。来自全国的仓储物流企业、专业从事担保存货管理的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近400名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李子彬会长指出,动产融资是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在信贷市场发达的国家,约有60%-70%的企业贷款都是涉及动产的贷款。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为动产融资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李会长强调,存货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资产类型之一,与应收账款一样,存货融资也应该得到重视并大力推进。但目前我国存货融资仍然面临两大制度性难题,一是存货的担保物权登记公示问题,二是第三方担保品管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问题。李会长建议:一、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中的担保物权篇要更多地吸收现代担保物权制度精神;二、除了应收账款融资外,国家应该及时出台一些鼓励存货融资发展的政策和指导意见。

本次大会分别围绕“《物权法》实施十周年及中国仓储融资行业的发展和挑战”、“在线供应链金融——担保品管理公司的角色”、“中国应该引领新兴市场的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如何开发适合中国市场的担保品管理专业责任险”等设置相关主题,从不同角度对仓储融资和担保存货管理行业的现状、前景、问题及如何规范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大会还邀请国内金融机构和担保品管理公司进行交流发言。中仓协金融仓储分会秘书长姜松向大会报告了2016-2017年中国担保存货管理行业的最新发展情况。

会议同期为荣获“全国担保存货管理资质”的企业授牌。

图片22.png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京ICP备12033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993 Copyright © 2008—2015 cawd.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联系电话:010-63360311 E-mail:cawd@cawd.org.cn
技术支持: 北京原创先锋 网站建设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公众平台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