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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角】扈纪华:存货(仓单)融资的法律基础

发布时间:2024-12-31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2024年12月12日,由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主办,贵州省遵商白酒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金融仓储分会、中仓登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第十届中国金融仓储创新发展大会暨酱酒行业资产数字化大会”在遵义成功召开。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巡视员扈纪华,发表了以“存货(仓单)融资的法律基础”为主题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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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嘉宾:

大家好!很荣幸在此与大家一同深入探讨存货(仓单)融资相关的诸多问题,我主要谈谈存货(仓单)融资所涉的法律基础等问题。

一、存货(仓单)融资的作用

首先要明确存货与仓单的概念。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仓单则是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具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其详细记载了仓储物的相关信息,例如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仓储地点以及仓储期限等。

存货有可能产生仓单。存货可以是仓单项下的标的物。存货通过仓储产生仓单,存货与仓单相互联系、依托,仓单里面有存货,存货可能产生仓单。

存货和仓单在为企业交易和融资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存货、仓单的自身价值决定了其交易、融资的价值。当企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时,存货、仓单可以成为融资的标的物。企业可以凭借其所拥有的存货或仓单,向金融机构等融资方获取资金支持,从而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解决资金周转难题,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持续开展。

二、存货、仓单融资的法律基础和相关法律规范

存货、仓单融资有切实的法律基础以及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

(一)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中有关存货的浮动抵押、动产抵押、质押、仓单出质的规定为其融资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物权编》第三百九十六条的浮动抵押,就是有关存货担保的规定。第四百四十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二条关于有价证券出质的规定就包括仓单。

法律规定可以存货抵押及用仓单出质就是为融资担保。

《合同编》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对有关仓单作了规定(共15条)。其中明确规定了仓单应具备的各项要素,这是仓单合法有效的根本要求。同时确立了仓单的物权凭证属性,即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盖章后,可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这为仓单在融资过程中的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的第八节专门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作了两条规定,即第二百零七条和第二百零八条,“如果对债权债务不存异议,仅对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有纠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经审查,裁定拍卖、变卖,实现担保物权”。

(二)相关规范性文件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对存货、仓单融资意义重大。其将存货及仓单等纳入担保类型的登记范围,通过建立统一登记平台,增强了担保物权的公示效力,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在开展存货、仓单融资业务时,需依规定在该统一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以确保担保物合法设立且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等司法解释,也对存货、仓单融资业务中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例如对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担保物权的实现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尤其是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对存货、仓单融资担保作了具体规定。为处理融资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一些行业协会和机构制定的行业规范与自律性文件,如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制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对仓单的格式、内容、流转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有助于提高仓单的标准化程度和可信度,规范整个融资业务流程。这些都为将来所涉仓单方面的立法打下了基础。

三、目前存货、仓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在存货、仓单融资的实践中,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1.仓单的真实性、唯一性和规范性等存在风险。

(1)部分仓储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开具的仓单不规范,存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甚至虚假,出现空单、超发仓单(一女多嫁)等;

(2)出具仓单的主体混乱,保管人出具仓单,存货人尤其在货物转让交易后的背书不规范;电子仓单更提出了谁有资格出具数字化电子仓单等一系列问题;

(3)难以判定权利人和仓单的唯一性;

(4)仓单与货物不对应等。实践中出现问题,给融资方的风险评估带来极大困难,也容易导致融资纠纷的产生。使仓单、存货融资难以广泛展开,企业亟需资金,但金额机构由于风险的存在望而却步。

2.企业、金额机构对存货、仓单融资的认知和操作能力有限。一些企业并不十分了解融资业务的流程和相关法律规范,在融资过程中不能充分利用自身的存货、仓单资源,或者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影响融资效果。一些金额机构对不擅长、不熟悉的领域为免金融风险不愿意涉足和触碰。

3.市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对于存货、仓单融资所涉业务缺乏有效的监管,监管什么、如何监管、何种方式监管、抓哪个关键环节监管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由于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一些违规操作,扰乱了市场秩序,增加了融资风险。

4.缺乏准确、透明的大数据管理。在大数据如此发展的当下,未见可行的利用大数据对仓单数据的抓取,使其变得可查、可控、可确定、可信。这项工作说说容易,做起来难。

5.缺乏对法律规定全面系统了解难以全面掌控融资。在融资过程中,由于对于法律关系、法律结构、法律竞合等失于精通,实际操作中容易变形,出现问题对救济途径的选择出现困难。

6.价值评估难度较大。存货的价值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货物质量变化以及多次移库、丢失等多种因素影响,准确评估存货、仓单的价值并非易事,这也给融资额度的确定带来了挑战。

四、如何运用存货、仓单进行融资

如何灵活运用存货、仓单这一具有高价值的标的物进行抵押或出质进行融资。

1.要确保仓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推动标准化建设。在融资业务开展前,务必仔细审核仓单的要素是否齐全、准确,是否符合《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例如:要检查仓单上的货物信息、仓储期限等是否明确,防止因仓单要素缺失或不规范而引发融资业务的法律风险。对电子仓单,要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依据相关法律、电子数据形式的仓单虽合法有效,但需满足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等条件。推动仓储企业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仓单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可追溯,提高仓单的可信度。在运用电子仓单融资时,应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等技术手段确保其合法性与安全性。开展仓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2.合理利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这一点至关重要,这是重要的公示制度。融资方和融资机构应及时在统一登记系统中进行担保物权的登记,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靠前的顺位。登记时要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避免因登记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影响担保物权的效力。同时,要定期查询登记系统,了解相关担保物权登记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复质押等问题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值得提醒的是,登记只解决公示问题,告知权利及权利负担,但并不解除其他问题。特别要注意,设定担保的顺位(排第几)、浮动抵押设定后有没有设定动产抵押的特别优先权(机器设备的添置、购买又在十日内登记的)。

3.签订完善的合同。是进行融资的关键环节,亦是进行融资的基础工作。在存货、仓单融资业务中涉及多个合同,如借款合同、仓储合同、质押合同等。各方应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实际情况,签订详细、明确的合同,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例如在质押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质权的实现方式、仓单的流转程序等。对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等,要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约定,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合理引发纠纷。

4.加强对仓单流转过程中的管理。这一环节不容忽视,缺少监管则可能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在仓单流转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如仓单的背书转让应经保管人签名或盖章,以确保物权的合法转移。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仓单管理制度,对仓单的签发、流转、质押、解押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确保仓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尝试委托第三方监管的方式。

5.关注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融资方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仓储企业的资质和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对存货的质量和价值进行评估等。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保留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6.加强对仓储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规范管理,确保开具的仓单真实、准确、完整。在市场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仓储企业,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加大对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让各方能够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发现并防范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7.为提升企业对存货、仓单融资的认知和操作能力,应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向企业普及融资业务的流程、相关法律规范以及操作要点等知识,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自身存货、仓单资源进行融资,减少操作失误。

8.针对价值评估难度大的问题,要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货物质量、仓储期限等多种因素,运用专业的评估方法和工具,对存货、仓单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同时,定期对评估结果进行更新,以适应市场变化,确保融资额度的确定更加合理。

总之,存货、仓单融资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融资方式,但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们只有深入了解其各方面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才能更好地发挥存货、仓单融资的作用,运用现有的法律规定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繁荣,为将来仓单或有关仓单的专门立法打下实践和经验的基础。

在这方面,中国仓协已经针对存货、仓储、仓单作了大量的探索及制度规范、系统建设的工作。中仓登的确权、监管系统将有力的助力存货、仓单的规范、完善,可加强其效力、真实的可靠性,对堵塞漏洞、填补缺陷作出了切实的探索和努力。相信他们所作的这一切能真正助力拥有存货、仓储的企业运用自有的资产进行有效融资,协助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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