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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与实施“城乡高效配送”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沈绍基在商务部商贸物流培训班上的授课提纲  

2018.3.21.广州


一、从“城市共同配送”到“城乡高效配送”的逻辑

(一)“配送”的定位(为什么要进一步推动?):

是物流链条的末端环节,也是物流体系的薄弱领域(相对于工厂物流、港口物流、干线运输),是最难攻克的物流难题(难在货源与收货点均分散),是最需要政府部门规划、协调、支持、管理的物流领域;

仓配一体化、线上线下融合、配送体系完善是进一步(或大幅度)降低物流成本的黑土地;

配送是完善流通体系、增强消费者体验、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支柱。

(二)由“城市”到“城乡”的内在需求:

城乡一体化,区域扩展与延伸;

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消费也在升级,网购增加;

农产品的品牌化、个性化、网络销售,配送需求增大;

城乡衔接、城乡共享成为新课题。

(三)“共同”与“高效”的关系:

“共同”是手段,高效才是目的;

“共同”只是措施之一,光有“共同”,实现不了高效;

结果导向,以目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各种因素。

二、“高效”的内涵与检验标准

(一)内涵:提质降本增效,速度、质量与成本的统一

速度是追求、是主线、是市场要求,但不是越快越好,要受成本制约,是有质量保障的速度;

成本是制约、是效益、是企业的动力,但成本也不能越低越好,一定是在保障速度与质量前提下的低成本;

质量是品牌、是形象、是供需双方共同的追求,也是社会的要求,包括:安全、准确、方便、绿色。

(二)整体高效标准(以城市为单元):

1、城乡配送的各类需求全覆盖(9个方面)。(前提)

2、城乡网点衔接,没有空白点、也不要重复。有3个关键点:一是城市末端取货点的共享;二是运输、仓储、快递、邮政、供销社等几条线的资源在城乡结合部(县城)如何整合;三是整合农村的收、发货网点。(基础)

3、主要2-3家骨干配送企业的区域内市场占有率较高,至少50%以上(网点与业务量,城市按专业领域,农村按区域),有3个关键点:各类货物叠加,仓配中心、车辆、末端共享,城乡往返一体化调度。(核心)

4、车辆行驶畅通、停靠方便:这涉及政策导向(进城通行证优,能够促进货物叠加、设施共享),车辆停靠设施与场所足量、科学、安全、方便。(保障)

5、仓库及分拨点占用土地相对减少、配送车辆数量相对减少;货物周转加快、平均库存减少,物流成本占GDP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终极指标)

(三)骨干企业的高效标准:

1、3星级以上仓库设施,仓储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仓库利用率90%以上(按面积或货位计算)。

2、末端配送节点共享率达到50%以上(2家以上配送企业共享的取货点与全部取货点之比)。(中仓协建议)

3-1,共同配送率50%以上(2家以上货主或2种以上货物或2个以上收货点的共同配送量与配送总量之比)。

3-2,仓配一体化率70%以上(从仓库出货的统一配送量与仓库储存量之比)。(中仓协建议)

3-3,配送车辆往返满载率达到70%以上(包括城内循环往返与城乡往返,二方面加权计算)。(中仓协建议)

4、绿色仓库与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30%以上:

5、标准托盘循环共用比例达到达到15%以上(2个环节以上带托盘运输的托盘量与在库使用全部托盘量之比)。(中仓协建议)

三、配送需求分析:差距与潜力

1、面向连锁超市的共同配送。目前,连锁超市企业基本上都有各自的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率在50%左右,还有一半左右商品主要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送货到门店。如何将供应商的物品尽可能地多地集中在连锁企业配送中心,或者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各类供应商的库存,进一步提高对超市门店的统一配送率,潜力还很大。

2、面向百货店、专卖店、精品店的共同配送。目前,这类零售业态的商品基本上是由供应商直接送货,或者由店主(百货店的柜台承租人)直接从供应商仓库取货,社会化的集中配送很少。如何整合各类供应商的库存,逐步实行对这类零售门店的共同配送,是一个新课题。

3、面向餐饮店、饭店的共同配送。目前,连锁餐饮企业基本上都有各自的配送中心,但统一配送的比例不高,大量非连锁的餐饮店,基本上是由餐饮企业自行采购与取货,近年来对餐饮企业的社会化配送有一定程度地发展,但比率不高。面向餐饮门店的生鲜品配送,潜力很大。

4、面向制造企业生产线的共同配送。20多年前,内贸部曾经推动过钢材加工配送与民用煤的统一配送;近十年来,供应商管理库存(VMI)、代理采购与统一配送等也得到一定程度地发展;近年来产生了许多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是代理采购、存货融资与分销配送等。物流与生产制造企业联动发展,也是物流业中长期规划中的重点领域之一。

5、各类批发市场的共同配送。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建立了一大批各类批发市场(包括生产资料、农产品等),商务部也曾就改造与完善批发市场的物流服务功能,提出过要求,国家财政资金也支持过市场配套冷库的建设。但目前,市场集中储存与统一配送的比率仍然较低。应当大力增强市场的物流服务功能,创新市场的经营方式,重点发展面向机关团体、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与餐饮门店的生鲜食品共同配送。

6、各类货运市场、物流园区的共同配送。目前各类货运市场,实现零担货物集结的长途干线运输,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到达城市周边的货物,大部分是收货人自提、或者单一送货。如何整合现有城市配送车辆与长途到达的各类物品、实现共同配送,是未来发展的重点。

7、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共同配送。目前在各个城市,生产、批发、分销、零售与物流等各类企业都设有自己的仓库或配送中心,供应链各环节都设置库存、货物配送的层级至少在2-4级。如何整合供应链各环节的库存商品、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作用,或者推动生产与批发企业配送中心的社会化,将商品配送的层级减少到1-3级、甚至1-2级,潜力很大。

8、线上线下之间的共同配送。近年来,至少出现以下几种模式:苏宁、国美等实体零售企业,自身配送中心支撑线下线上的商品配送;际链、物联云仓、浙江网仓等一批物流企业同时为线上线下零售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京东等企业,以完善的仓库与配送体系为依托,整合大批实体零售店,与京东的网购平台与配送体系对接,为这些实体零售店提供网上购货渠道与线下的仓配服务;阿里系的菜鸟,主要是面向城乡居民的仓配共享平台。这个领域,创新的潜力还很大。

9、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往返配送。由城市到农村的货物主要是各类消费品,有到实体店的,农民网购也越来越多,2个渠道的货物如何叠加,还有农业生产资料;由农村到城市的货物分两类:粮食、棉花等大宗产品,有专用的渠道及物流方式,还有一部分品牌化的食用农产品、特色产品,直销或电子商务越来越多,很有货物叠加与设施共享的潜力。

四、配送服务主体的现状分析:差距与潜力

公共仓储企业:目前平均的仓配一体化率在30%左右,好的企业在70%以上,单一货主或单一品种的配送较多,多货主或多品种的共同配送相对较少。相对较好的,常温、低温的均有:广州广百(常温)、上海北芳(常温)、新天天(低温)。

新兴配送企业:一类是仓库很少,主要依托物流园区或批发市场专营城市配送,即专门做“落地配”的企业,有易秒微配(有自己的车队及社会货运资源,主要为石家庄园区/货场干线运输的“落地”配送提供服务)、杭州龙田等;另一类是采购分销功能的配送,但企业群体不大、业务规模普遍较小,规模相对较大的有:北京快行线等。

快递企业:因电商网购的驱动,我国快递体系已较成熟,有一个趋势,多家快递企业跨界经营,涉足快运、配送中心并追求仓配一体化。目前的难点与潜力是:如何整合与共享末端取货点,减少最后100米的配送成本。目前我们掌握的末端共享的案例:沛县模式(以沛县为试点,徐州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共同推动,由EMS牵头,联合沛县韵达、天天等多家快递公司发起成立“徐州飞马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飞马公司整合入股快递公司的配送资源,并统一优化配送线路、快递人员和运输车辆,统一LOGO,对快递包裹实行“统仓共配”)。

快运与零担运输企业:这个领域的企业比较多,特别是围绕各个物流园区的专线运输企业,也有中铁物流、德邦这样的全国性企业,有的企业也涉足了仓配中心,如山东佳怡。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各个物流园区零担运输的“货物集结”与“落地配”,没有集约化、共同化,这是未来发展的重点。 

各类平台型企业:做的较好的企业有,山东阿帕、际链科技、山东云鸟;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多为“运力池”车货匹配平台,因信任、结算等问题,客户粘性有待加强、货源集中度不高、资源利用率不高。

全国网络化企业:这类企业目前比较多,全国性企业如广州宝供、北京中冷、日日顺等。

商贸流通企业:连锁商超,如宁夏“新百”物流中心,既承担自采商品的仓配业务,也承担供应商直销的集中统一配送;批发企业,如宁北京朝批、广州新华的批发式配送;电商企业,如苏宁线上线下统一配送;批发市场,主要问题是,都有配套的仓储设施,分别出租给各商户,没有组织统一配送。

五、推动“城乡高效配送”的着力点

(一)前提:分析城乡配送需求与服务现状,找短板

(二)基础:共同配送、标准化、智慧物流试点等经验;

(三)统领:编制《规划》,网点、企业、通道、、、

(四)引导:支持政策,土地、资金、奖励、通行证

(五)核心:选择有基础、有潜力的骨干企业作试点

(六)保障:培训、咨询、协调、指导

(七)成果:及时总结、统计、评估、推广

以上这些措施,都很专业,需要精准调研、策划、组织、协调。需要专业协会、相关专家的协助。

关于今年的仓储配送统计工作,我要多介绍些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物流配送体系的不断完善,商品流通渠道的深刻变革,仓储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仓储与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深度融合,企业跨界经营和业务转型不断创新。为准确反映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情况,流通司对仓储业统计工作的统计范围、指标体系、样本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在统计范围方面,根据从事仓储业务的企业主体变化,扩大仓储业统计范围及对象,将城乡配送企业、兼营或自营仓储配送业务的商贸流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

在指标体系方面,根据企业跨界经营和业务创新情况,增加配送车辆、网点与业务、标准托盘的租赁与使用、商贸流通企业物流指标等,同时修改完善相关指标解释。

在样本结构方面,根据仓储业结构变化以及各地开展城市共同配送、物流标准化工作情况,重新核定各地典型企业数量,鼓励城市共同配送、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积极参与承担仓储业统计工作。

此次统计工作的调整,主要是将统计与城乡高效配送、物流标准化、单元化物流等工作积极融合,在形成更具有价值、高质量统计分析结果的同时,检验各方面工作开展成果,持续推进商贸物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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