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通过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10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根据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请,经全国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工作办公室初审及现场评审,并征求客户评价意见,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评价为: 一级丙等。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1月24日。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全国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工作办公室提出。
联 系 人:姜松、王新伟
联系电话:010-66095347
传 真:010-66095317
电子信箱:jiangsong@cawd.org.cn、wangxinwei@cawd.org.cn
特此公示。
全国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工作办公室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秘书处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