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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运营管理规范》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11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于2021年1月11日在第八届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研讨会上联合发布团体标准《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运营管理规范》(T/WD 109-2021、T/CASMES 5-2021、T/CMSTA001-2021),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副秘书长、金融仓储分会副会长姜松主持了标准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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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以来,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组成跨行业的自律联合体,集合仓储、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专家成立了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在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的支持下,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借鉴其他国家的实践经验,经反复研讨,推动相关行业就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的构成与运营规则形成共识,并经反复修改,形成该标准。

该标准以现行法律为基础,界定了仓单出具人、仓单持有人、仓单运营平台、仓单登记平台以及质检、计量、保险机构等主体的条件与责任,明确考核评价与监督稽核的要求,明确仓单体系运营管理的自律机制;对“全国性可流转仓单”的生成条件、出具、登记、信息变更、提货、注销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以保障仓单的真实性与唯一性;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明确仓单出具人仓库与仓单运营平台的设施与技术要求,保障技术控货、信息真实、责任可溯;体系内各参与主体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共同推动存货仓单化、仓单电子化、电子仓单的统一登记以及背书转让、融资、交易。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对于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规定与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规范可流转仓单的出具与运营,全面推动存货仓单融资、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标准的起草单位有: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以及扈纪华、赖金昌、张韶华、黄琳、林海权等专家。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将会同其他相关机构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工作。

自2013年起,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APEC工商理事会(ABAC)/亚太金融论坛(APFF)连续八年共同主办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研讨会。本届研讨会邀请到了国内外四十余位嘉宾围绕“存货资产数字化”、“存货仓单法律与规制建设”、“多元支持性服务”、“自贸区发展”等专题进行深度研讨,已于1月11日起面向行业人士开放,点击 https://symposium.chinawrr.com/8/ 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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