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认证
公示公告
关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国网长岛县供电公司海滨路仓库二级(★★)绿色仓库认定的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绿色仓库要求与评价》(SB/T 11164-2016)、《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初审并组织现场评价,关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申报的国网长岛县供电公司海滨路仓库(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长岛海滨路318号)符合标准及认定办法规定的二级(★★)绿色仓库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刘金友
联系电话:010-63369102 传真:010-63369102
电子信箱:liujinyou@cawd.org.cn
特此公示。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秘书处
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