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认证
公示公告
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国网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惠民仓库通过二级(★★)绿色仓库认定的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绿色仓库要求与评价》(SB/T 11164-2016)、《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初审并组织现场审核,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申报的国网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惠民仓库(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惠民路200号)符合标准及认定办法规定的二级(★★)绿色仓库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9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刘金友
联系电话:010-63369102 传真:010-63369102
电子信箱:liujinyou@cawd.org.cn
特此公示。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秘书处
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