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认证
公示公告
关于安徽国储物流有限公司石台分公司绿色仓库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绿色仓库要求与评价》(SB/T 11164-2016)、《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初审并组织现场审核,安徽国储物流有限公司石台分公司申报的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七六二处储备仓库(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小河镇七六二处)利用洞库自然条件,实现库内全年恒温恒湿,能源除少量照明用电外,无其他消耗,综合能耗远低于同地区同类常规恒温库的综合能耗,符合标准中基本要求的规定。特予以认定为二级(二星)绿色仓库,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7日至6月17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刘金友
联系电话:010-63369102 传真:010-63369102
电子信箱:liujinyou@cawd.org.cn
特此公示。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秘书处
中国绿色仓库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