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价指标》为导向,促进城乡配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18-11-14 来源: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近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这是继去年底五部门共同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今年初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之后,主管部门就城乡配送体系建设发出的又一个指导性文件。我们认为,《评价指标》的印发非常及时,对于引导各地商务部门与相关企业开展试点、促进城乡配送专项行动计划取得实效,有重要意义。
印发《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促进城乡配送专项行动计划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去年底的《行动计划》提出了3年发展目标、5项主要任务、3项重点工程、4项保障措施;今年初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可以说,刚印发的《评价指标》是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引、是导向,是各地全面深入组织试点工作的重要遵循。
印发《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城市相关主管部门是城乡配送网络的规划者、是试点企业的选择组织者、是技术应用与模式创新的推动者,是相关政策与配套措施的主导者,也是城乡配送整体高效、持续高效的责任承担者。“城市绩效评价指标”围绕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技术应用、发展环境4个方面设置了13项指标。这些指标的内涵与具体要求,对于各地商务等主管部门履行试点组织者的责任,把握试点工作内容与政策导向,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
《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检验试点企业创新成果的重要依据。相关试点企业是城乡配送体系的主体,是城乡配送高效运营的骨干,是《专项行动计划》的实体执行者,是城乡高效配送3项重点工程的具体实施者,“经营规模大、配送品类全、网点布局广、辐射功能强”既是选择确定试点企业的依据,也是评价骨干配送企业的总体要求。“企业绩效评价指标”围绕网点布局、运作效率、技术应用、绿色发展、模式创新5个方面设置了16项指标。这些指标的内涵与具体要求,对于相关试点企业选择主业定位、确定创新发展方向、完善企业标准与内部考核机制,扩大业务规模,树立行业品牌形象,有着先导性、标杆性作用。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作为全国配送领域唯一专业协会,作为五部门文件的受文单位之一,有责任与义务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试点与评价工作中的第三方服务工作,就相关企业对试点成果自我评价、填报申报材料、整理典型经验材料等提供咨询与推荐服务工作。